
越南海关咨询
更改加工与生产出口货物海关管理分局的手续
分类: 越南海关咨询
发布日期: 07:00:10 25-04-2023 | 492 次浏览根据胡志明市海关局在2022年12月13日第3483-HQTPHCM号公文与第38 /2015号公告第54条第1款第a.4点,以在第39/2018 号公告更改。
a.4)在海关管理分局有变更的情况下(已申报生产工厂地点),组织或者个人通过系统或者书面形式向原海关管理分局和新海关管理分局通报,根据本条款第a.1点的规定向新海关管理分局通报生产工厂地点。组织或者个人按照第60号通告的规定,向新海关管理分局提交核销报告。
资料仅供参考,
谢谢各位读者。
律师-Duong Minh Hoa,
胡志明市律师协会
a.4)在海关管理分局有变更的情况下(已申报生产工厂地点),组织或者个人通过系统或者书面形式向原海关管理分局和新海关管理分局通报,根据本条款第a.1点的规定向新海关管理分局通报生产工厂地点。组织或者个人按照第60号通告的规定,向新海关管理分局提交核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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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读者。
律师-Duong Minh Hoa,
胡志明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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