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更新(2026年9月24日):自2026年9月5日起,属于监管范围的二手机械、设备和技术生产线进口,应适用第56/2026/TT-BKHCN号通知。对于新申报货物,第18/2019/QĐ-TTg号决定不再作为主要依据;仅在该通知第17条规定的过渡情形中继续适用。
进口二手机械和旧模具:核心结论
不能再笼统地表述为“所有旧模具均无需检验”。正确结论取决于HS编码、实际结构、运行原理和进口用途。第56号通知适用于HS第84章或第85章项下、进口后直接用于越南生产活动的二手机械、设备和技术生产线。
对于属于监管范围的二手机械设备,企业应核实设备年限、制造标准以及制造商证明或检验证书。对于模具,则应先判断其仅为被动工具,还是符合第3条第1款定义、能够按设计用途运行或运动的完整结构。

1. 第56/2026/TT-BKHCN号通知的适用范围
根据第1条第1款,货物应同时具备以下主要特征:属于二手机械、设备或技术生产线;HS编码属于第84章或第85章;直接用于越南境内生产;且不属于禁止进口货物或第1条第2款列明的排除情形。
第3条第1款将机械、设备定义为由相互连接的零件、组件和部件构成,并能够按设计用途运行或运动的完整结构。因此,仅因货物归入第84章,并不能自动认定其属于该通知所称“机械、设备”。
2. 二手铸造模具是否必须检验?
- 确定HS编码:金属、橡胶或塑料用模具可能归入84.80税目,但仍须依据材质、用途和结构进行归类。
- 核对法律定义:如果货物只是不能独立运行或运动的被动模具、工具,可以根据第3条第1款论证其不属于机械、设备;如果货物是具有独立运行机构的完整设备组件,则可能属于监管范围。
- 核查其他政策:即使不适用第56号通知,仍须遵守HS归类、海关估价、商品标签以及其他专项管理规定。
实务中不应采用“一律无需检验”的表述。签订合同前,应准备产品目录、结构图、铭牌照片、运行原理说明及视频资料。
第2126/BKHCN-ĐTG号和第1441/BKHCN-ĐTG号公文的参考价值
2019年7月17日第2126/BKHCN-ĐTG号公文曾指出,不能像机械设备一样独立运行或运动的固定式旧铸造模具,不属于第18/2019/QĐ-TTg号决定的调整范围。2020年5月20日第1441/BKHCN-ĐTG号公文对HS 8480.71.10项下的固定式鞋底模具也曾作出类似指导。
上述公文仍可作为判断被动模具技术性质的参考,但其属于在原第18号决定框架下发布的行政指导,并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也不构成对所有模具的普遍免检。等待第56号通知的新指导期间,企业可将两份公文与技术资料一并作为辅助文件;对于结构或功能不明确的货物,应向主管机关申请书面意见。
3. 二手机械设备的进口标准
第6条规定两项主要标准:
- 设备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从制造年份计算至货物到达越南口岸的年份;部分行业适用附件一的特别年限。
- 制造标准:符合越南关于安全、节能和环保的技术法规;没有相关QCVN时,应符合越南国家标准,或G7国家、韩国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指标。
4. 进口二手机械设备的文件
除一般海关文件外,第9条要求提供企业资料;委托进口时还须提供委托文件。若设备产自G7国家或韩国,可提交制造商出具的原件证明,该证明须经领事认证并附越南语译文,载明制造年份及符合第6条的制造标准。没有制造商证明,或设备产自G7、韩国以外国家时,应提交由越南科学技术部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
申报时尚无制造商证明和检验证书的,企业可在提交经指定检验机构确认的检验服务登记文件后,将货物运回保管;自运回保管之日起不超过30日内提交检验证书。
5. 超过10年的旧设备
超过10年并不当然意味着绝对禁止。根据第10条,在越南正在生产的企业,如为维持生产确有必要,且设备剩余产能或效率达到设计值85%以上、原材料及能源消耗不超过设计值15%,可以向科学技术部申请审查批准,并提交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
6. 第18/2019/QĐ-TTg号决定的过渡处理
自2026年9月5日起的新进口项目应按第56号通知审查。第17条保留了部分过渡情形,包括原指定检验机构、通知生效前签发且仍有效的检验证书、已受理申请,以及在2026年9月5日前已登记但仍等待检验结果的报关单。除上述过渡情形外,不应继续将第18号决定作为新货物的主要法律依据。
7. 装运前合规清单
- 收集型号、序列号、制造年份和国家、适用标准、目录及铭牌照片;
- 确认货物实际性质和拟申报HS编码;
- 依据第1条和第3条判断第56号通知是否适用;
- 对于被动模具,将第2126号和第1441号公文作为辅助参考,并持续关注主管机关的新指导;
- 按照第6条和附件一检查设备年限;
- 确定适用制造商证明还是指定检验程序;
- 在合同中约定文件责任、验收不合格时的拒收和退款条款;
- 完成进口政策和清关方案审查后再安排装运。

官方法律来源
提示:本文为截至更新日期的一般指引。具体货物结论仍须依据产品目录、结构、HS编码、用途、制造国家和年份以及实际文件作出。
Dương Minh Hòa 律师





